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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持高压态势,严打导游违规行为!
奥克兰、黄龙等2地

保持高压态势,严打导游违规行为!

为发展优质旅游保驾护航,彰显旅游业的民生价值,不断提升广大游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,今年以来,我州紧扣文旅市场“百日攻坚”专项整治工作部署,持续加大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力度,集中开展规范导游执业行为集中整治行动,对符合立案条件的,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曝光一起,形成严厉打击涉旅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,加大旅游市场震慑力度,规范旅游市场秩序。

现将2021年第二季度导游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:

案件一

【案件简介】2021年5月14日晚上7:30分,央视2台财经频道《消费主张》栏目播出题为“九寨黄龙低价游无底线”的视频,内容中涉事导游焦某涉嫌在带团过程中擅自更改行程、虚假宣传诱导消费、故意欺骗消费者、未佩戴导游证的行为,松潘县执法人员庚即进行立案调查。

【处理过程及结果】经查实,当事人焦某擅自更改行程、虚假宣传诱导消费、故意欺骗消费者、未佩戴导游证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三十五条、第三十二条以及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、第八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一百条、第九十七条以及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对其作出罚款29000元、暂扣导游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
案件二

【案件简介】2021年5月14日晚上7:30分,央视2台财经频道《消费主张》栏目播出题为“九寨黄龙低价游无底线”的视频,内容中涉事导游龙某涉嫌在带团过程中擅自更改行程、虚假宣传诱导消费、故意欺骗消费者、未佩戴导游证的行为,松潘县执法人员庚即进行立案调查。

【处理过程及结果】经查实,当事人龙某擅自更改行程、虚假宣传诱导消费、故意欺骗消费者、未佩戴导游证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三十五条、第三十二条以及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十六条、第八条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第一百条、第九十七条以及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第二十四条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,对其作出罚款29000元、暂扣导游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。

【案例评析】以上案例是今年开展整治行动以来,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、《导游人员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无证提供导游服务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,并予以公告。下一步,我们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工作,加大对“黑导游”的整治力度,禁止旅行社聘用无证导游行为,依法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,确保文旅市场安全文明有序,切实维护好阿坝州旅游形象。


2021-06-11发布 阅读量2.0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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